《求职不如谋职》讲述了求职不如谋职之间的爱情故事,小说情节精妙绝伦,扣人心弦,值得一看。。这是最典型的不平等合同,如果接受这样的合同,无疑是将自己送上砧板,任人宰割。虽然当前的就业竞争比较激烈,但求职者也不能一味地迁就用人单位,签订一些对自己不利的合同。4.生死合同一些危险性行业的用...
精彩章节试读:
局。
几天后,吴欣逐渐喜欢上了这个公司的工作方式,总经理兑现了他的承诺——给她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更重要的是,老板开出的薪金令她非常满意。吴欣与总经理签订了两份合同,其中一份合同中,注明吴欣的月薪是3万元人民币;另外一份合同中,注明吴欣的月薪是2000美元加14400人民币,合计3万元人民币。虽然两份合同的支付方式不同,但是其大体内容是相同的。吴欣拿到总经理的签名合同后,发现合同中少了公司的公章,吴欣心想,既然老板已经签名了,不盖公司公章也不会有大碍,反正公司也跑不了。
没过多久,吴欣便投入到工作当中了,且获得了几个大客户,公司在她的管理下,日渐壮大,一种成就感悄悄地爬上了吴欣的心头。
令她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总经理渐渐地缩小了她的权力范围,而且无故拖欠员工工资,这使吴欣感到非常不满意,她向总经理讨要说法,不料,总经理却冷漠地对她说:“如果你对公司的管理制度不满意,完全可以提出辞职请求。”吴欣听后,顿感失望,这时她打开劳动合同一看,合同中对于她的权限范围没有给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所以在形式上她的权益无法体现,而在实际工作中,老板无故限权,对她工作的过多干涉,使她有苦难言。因此,她想到了辞职,可是,距离合同期满还有一个月,如果现在离开,年底分红、奖金等各种福利就没有了,她只好委屈地忍耐了。半个月后,老板让吴欣想办法获取竞争公司的商业秘密,吴欣对这种过分的要求忍无可忍,不得已辞掉了工作。于是,按照当时双方签订的合同,吴欣不但拿不到各项奖金,还必须缴纳3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签约意味着双方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制约。因此,求职者要认真对待。在签约前,求职者要全面考察用人单位的经营状况,不要贸然接受对方的面试、签约要求。一定要在知彼知己的情况下,再考虑签约事宜。否则的话,就会像上例中的吴欣一样,让居心不良的老板钻了空子。
在求职就业的过程中,签订一份合理合法的合同能起到保护自己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