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陈钧乔可的书名叫《修真兵王混都市》,它的作者是修真兵王混都市所编写的扮猪吃虎风格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泽,散发出动人心魄的威慑力。最后一口浊气吐出,陈钧彻底步入先天之躯的境界。夜幕降临。陈钧离开家门,行走在繁华的街道上,不时有人侧目望向他,虽然陈钧的面容没有发生任何改变,但那种飘渺自然的气息,却...
精彩章节试读:
前一世,陈钧从凡俗之躯走上练气境,花费了足足半年时间。
可惜地球的灵气实在稀薄,虽然步入了练气境,但体内却没有多少法力。尽管如此,这具身体的肉身实力,比之前也强大了至少十倍。
这就是修行的魅力所在!
在郊外的山林中奔走一夜,陈钧遗憾的发现,就算是在人迹罕至的山林里面,灵气依旧十分稀薄,他这一夜炼化的法力,只够放个最低级的火球术。
“看来想要快速积攒法力,还得从药材方面入手。”
摇了摇头,陈钧现在全部身价也就两千块钱,还是先想办法赚取钱财要紧。
自古穷文富武,修炼之路,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任你天赋绝伦,钱财不到位,也是寸步难行的。
天边泛起鱼肚白,陈钧抖落身上的露水,正要返回市区,忽然听到什么动静,脚步一动,探寻过去。
来到不远处的山涧公路上,陈钧发现一辆灰色的五菱宏光停靠在路边,两个穿着黑西装的壮汉,正从车厢上搬着一只麻袋走下来,手里还拿着铁铲,进入了公路一侧的林区中。
“杀人埋尸?”
陈钧感知敏锐,一眼就发现麻袋中装着活人,但伤势很重,气息已经十分萎靡。
悄无声息的跟上,陈钧打算看看情况。
“狗哥,这小妞长的这么漂亮,就这么埋了多可惜啊,要不咱两先玩玩?”林区深处,一名身材偏胖的黑西服壮汉正用铁铲挖坑,不时用一种充满贪念的目光打量着身旁的麻袋。
被称作狗哥的青年人面露冷色:“少废话,你敢在尸体上留下任何痕迹,就别怪我不客气。”
“咳咳,我开玩笑的,狗哥您别当真。”
不一会儿,两人便挖好了坑,解开麻袋,将一个穿着刑警制服,面容清秀的女人拽了出来,直接丢进了挖好的土坑里。
不远处的陈钧看的真真切切,眉头微蹙,不再有任何犹豫,随手抓起一块碎石,掂了掂份量,用力掷出。
十倍于常人的腕力何等恐怖,抛出的石块,飞出二十多米威势不减,准确命中在微胖男人的后脑勺,顿时头破血流,胖男人连呼声都来不及发出,就倒地晕死过去。
“什么人!”
狗哥神色一惊,发现从身后走来的陈钧,下意识的从腰间抽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