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胡途老孙头的小说叫《胡途的便利店》,是作者闯过江湖卖过艺所编写的都市风格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对她倒也有几分信任。此时听她说得一本正经,胡途自然就信了,也立马吩咐道:“那你还愣着干嘛?还不快去帮我把阀门给关了!”“我倒是想进去呀!可钥匙呢?我总不能撬门进去吧!”李寡妇没好气地回道。胡途...
精彩章节试读:
并不认为这种上千块的咖啡能比他便利店里的速溶咖啡好喝上多少,虽然他根本没尝过,可他就是这么固执的认为。
不过嘛,他认为就只是他认为,人世间却有着这样几条著名的定律,其中一条“真香定律”就属百灵百验,可以说是老少通吃且屡试不爽。
胡途不属三界外,尚在五行中,自然也就逃脱不了,所以他今天又来了,也依旧带着老孙头,而之所以要用上一个“又”字,只因为他们俩已经一连来了三天…
胡途是一个奇怪的人,至少认识他的人都这么说,而他也确实不负怪人的名头,整个人从内到外,再由外到内都透着古怪。
说他看起怪,那是因为他的穿着打扮。
全年四季,无论是严寒或酷暑,一件长及膝盖的黑色呢绒风衣永不离身(至少还没有谁见他穿过别的衣服),而同样不离身的,还有头上那顶已经旧得有些发灰发暗的黑色爵士礼帽。
他这一身打扮,倒跟《上海滩》里的许文强(黄晓明版)别无二致,只是他身材略高了些,样貌稍逊了点,不过配上常常挂于脸上的玩世不恭的坏坏笑容,倒也有几分痞帅的味道,为此,就连咖啡店里的洋妞们都忍不住多瞟了他几眼。
再来说他的行为怪,那就是因为多行怪异举止,至于怎么个怪法嘛…此间暂且不表,容我后文再叙,咱们且先说一说眼下的这桩事儿。
前面已经说过,胡途是个精打细算的人物,而他之所以会踏进这家咖啡馆的门,理由既不是因为有人请客,也不是因为脑袋被门夹过,而是因为他要跟老孙头在这家咖啡馆里进行一场砍房租大作战。
老孙头主攻,他主防。
老孙头今年六十有五,身高中等,模样一般,地中海发型,光秃的头皮光滑锃亮,就像打过蜡似的,蚊子落上去都要脚劈叉,凡有光照,那叫一个熠熠生辉;两侧半坡上剩余不多的发丝则被打理得一丝不苟,不花一根白发,再配上一身得体的衣着,倒也算是一个精致的老头儿。
老孙头在退休之前是个包工头,在他奋斗的年月里,正好赶上改革春风吹满地,此风之大,就算是那啥站在风口也要被吹飞起来,于是他就此发迹了,在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