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叶柒柒顾廷笙的书名叫《43294720783352》,它的作者是甜甜所编写的短篇现言类型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带着晨晨抛头露面卖东西呢?他才多大。”叶柒柒喉咙一紧,强压下心底的涩意,冷漠地看着两人。“我和晨晨凭劳动赚钱,有什么错?再说了,晨晨是我儿子,什么时候轮到你来教训我?”两句话怼的苏落哑口无言。...
精彩章节试读:
像是打一巴掌给个甜枣。
前世叶柒柒遵循床头打架床尾和,以为只要睡一觉,什么矛盾就没了。
但重活一世,她明白,不是这样的。
她双目有些空洞:“顾廷笙,在你眼里,我算什么?”
顾廷笙一愣,沉声:“你是我的妻子。”
一周后。
叶柒柒独自带着晨晨哪儿也不能去,只能踩着缝纫机做一些好看的儿童服装,准备有时间了去城里卖。
前世晨晨丢了后,为了去找他,叶柒柒走遍了半个国家。
在每个未果难熬的日子里,她只能麻痹自己学习新的事物,那三十年她成了服装设计师,还开办了一家公益儿童服装店。
“娘,为什么要做那么多小衣服?”晨晨站在一旁,奶声奶气问。
叶柒柒温柔一笑:“等赶集的时候可以拿去县城卖呀,有钱后,才能让我们晨晨生活更好。”
晨晨虽然没有听懂太多,但知道娘是为了自己,小嘴笑嘻嘻:“娘真好。”
话落,他又忍不住问:“我们去县城,会见到嗲嗲吗?”
提到顾廷笙,叶柒柒眸色暗了暗,但却不好当着孩子表现出什么。
“爹爹要上班,可能见不到。”
“好吧。”晨晨一脸的失望。
叶柒柒看儿子这样也心疼,顾廷笙不喜欢自己,每月就回来一两次,父子两人聚少离多。
可晨晨是真心喜欢顾廷笙,经常和自己说,以后要变成爹爹那样的男子汉,保护自己……
翌日,一早。
趁着赶集,叶柒柒背着晨晨,带着自己那些做了一周的衣服搭车去县城。
现在这个时候,县城做买卖的人不多。
叶柒柒对自己的手艺很自信,找了一个人多的地方,便支起了摊位。
晨晨也很听话懂事,不仅会帮叶柒柒招揽客人,还会主动给没有带孩子过来的客人试穿小衣服。
不多时,叶柒柒的摊位上就围满了挑衣服的人。
中午。
离县城中心不远的制造厂工人们和领导都出来吃饭休息。
苏落和顾廷笙并肩而行:“廷笙哥,你觉得怎么样?现在你是副总经理,只要你肯,很多国际学校都愿意接收晨晨的。”
顾廷笙神色淡淡:“这件事,还是要和叶柒柒商量。”
“柒柒姐肯定不会答应的,你忘了上周她当着乡亲们怎么诋毁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