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铮世录的小说叫《铮世录》,它的作者是不夜天倾心创作的一本灵异悬疑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应该是被抓住了,咱们要快点赶过去,晚了恐怕就迟了。光头一听就急了,鉴于目前的情况,他只能把小个子跟黑家伙留下来保护我们,他要带野人先去部落救人,好在这里离那也不远了,有船工带路,应该不成问题,要是...
精彩章节试读:
从他弄丢了光头的手枪,他们身上的武器也就剩下四把多余的了,其中一把信号枪还给了我,光头想了想让越南人把武器给虎爷,黑家伙的手枪给了船工,虎爷拿到两把手枪便给了墨镜胡一把,也不管他会不会用,无敌虽然眼馋,但虎爷的决定他还不敢违抗,只能跟我要那把信号枪,我想留着也没用,就给了他。
一个早上就在这密不透光的林子里度过了,歇了这么久,人人精神都好了点,光头跟野人就像不知疲倦一样,连我都有些顶不住了,不过那光头好像怀疑到我了,有时候就看着我,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林家明把手上的水泡处理了,不然在林子很容易感染,虽然偶尔有蛇出现,但野人对付它很有办法,只不过这一次没有功夫煮来吃了,他只能把蛇弄死挂在脖子上,跟在光头身边给他指路,虎爷让翻译问过他,到下一个部落的领地还要走一天,到时他就不能继续前进了。
我们休整了一下又开始上路了,因为把白蚁的事忘到脑后,就没有像昨天晚上一样赶路,而光头的心思都放在袭击我们的人身上,注意力自然分散,也没有冒然前进,我按按自己的腰,东西还在,这是我的杀手锏,一路上没有弄丢,才能让我放心,昨天碰到豹子要是有机会用,我可以把它撕碎,而现在对付丛林里的追踪,显然佣兵比我们更加有经验,我看无敌的腿伤也不算大问题,便把虎爷的背包也拿了过来。
墨镜胡看我背了两个,也不好意思把东西给受伤的无敌,只能挺着,就这样又走了半天,路过一处溪水把水壶灌满了,那个野人比比划划说天黑前就能到达,那里有人居住,我们可以好好休息,大家都很兴奋,于是也不打算在这耽误时间了,立刻上路。
我总感觉那豹子还没走远,应该一直缀在我们身后,真不知道它想干什么,难道我看上去就这么好欺负?而昨天晚上袭击我的人到现在都没有再出现,应该是想别的办法去了,他们不想跟光头的人对上,偏偏又对我不死心,我不知道他们还会闹出多少事来,眼下只能先赶到前面部落再说了。
没走几步前面就示意停下来,我们不知道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