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阿芬顾亦的小说叫《庶女阿芬》,本小说的作者是萝卜啃兔子所编写的言情类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真的不知道怎么形容他身上那种病态又妖异的美丽。男子看着阿芬那被震骇的说不出话的小脸,觉得异常有趣,忍不住想要戏弄。他上身前倾,璀璨的眼眸不怀好意的闪烁着。往她脸上“叭叭”就是两声。阿芬彻底晕了,须...
精彩章节试读:
省省的话也是能到余杭的。到了余杭再想办法,实在不行还有昨日林孝瑾给她的佩玉呢。
金陵城到底有多大?
阿芬郁闷的吸了一口气,以她的脚程,步行了一个上午,原以为早该到码头了,却依旧连个影都没见到。
到得晌午,阿芬的肚子饿得咕咕直叫,好不容易才走出林氏家族所在的狮子街,在穿过一片集市闹区后,阿芬终于无奈的承认自己迷路了。这七拐八拐,横纵连环的街区对新来乍到的阿芬来说简直就是个迷宫。
迷迷糊糊来到了一片林荫处,满眼的金黄和红色,落叶随风飞舞翩翩,温煦的午后阳光透过层层叠叠的树叶留下一片斑驳。踩在干巴巴的落叶上,咔嚓咔嚓的响,四周的风也有点些干涩,凛冽的意思。典型的江南的秋日。
阿芬腿软无力的扶住一棵树,欲哭无泪。
“什么人?!”猛的身后传来爆出一声厉喝。
阿芬顺势回头,只见后头站着三个男人,个个穿着褴褛,其中一个还拷着脚链手持长剑。流犯!阿芬心下一惊,下意识的想要逃跑。
“站住!”说话之人是那个握剑之人,他身材高大,年纪在二十来岁左右,一块刀疤从右耳开始划过右眼直至鼻梁。阿芬被其一喝,心中一阵抽悸。连续数秒钟后,阿芬强制压抑着害怕,迫使自己恢复正常。她知道,这个时候只有镇静才有逃出虎口的可能。
她身体僵硬,连头也不敢回,只是死死的盯住了那把长剑,生怕它一剑劈来。
这时,边上一个长得稍稍温和的人靠了过来,小声道:“别紧张,只是个小女孩。”
另一个肥头大耳的胖子也上前来,“即使是个小女孩,她也看到了我们!”
“我……我什么都没看见!”阿芬迅速捂住了自己的眼睛,忙笑着打哈哈:“我真什么都没看,只是迷路了,这里什么人都没有。”
那胖子颇有深意的瞥了阿芬一眼:“这女孩虽然一点头饰都没有,可是衣裳料子不错,料不准是那个大户人家的小姐。”
阿芬连忙将装有八两银子的荷包扔了过去,道:“我哪里是什么小姐,哥哥们莫开玩笑了。这是我身上所有的钱了。哥哥们都拿去喝点酒吧。”
持剑的男子冷笑一声,收剑归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