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宇大伯母的小说叫做《毛毛虫姑娘,早上好!》,本小说的作者是萧倪珊ss写的一本都市类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认识,但却丝毫不影响我吃饭的心情。吃过饭后我们租了五辆自行车去了外环溜达,顾谨墨跟我说以后去了A城没有了他在身边,再出去吃喝玩乐一定得长点心眼,最好是能找到一个跟他一样聪明的伙伴,不然他会很不放心的...
精彩章节试读:
和他有关的东西,他从高一那一年的生日开始,我送给他的礼物的照片、那些一本又一本只和他有关的日记、还有那些因为撑爆了手机短信箱而被我一条一条用笔记下来的短信内容。
原来我和他也曾离得那样近过,原来我和他也曾有过那么多怎样说都说不完的话语,原来我和他也曾做到无话不说,原来他也曾对我温柔对我真……
后来,我忘了我是怎样睡着的。
我只记得,我睡着以后做了一个梦,梦里的他站在四月的繁花似锦深处,他冲我微笑,那是世间最美的笑容。
就像小时候我初见他时那般,他依旧对着我说,“棒棒糖和巧克力都给你,你不要再哭了。”
然后便是他奔跑的身影,以及他猝不及防的一个转身,“我叫林逸舟,我在三年级一班。”
我想说,谢谢你的棒棒糖和巧克力,以及我叫田雨涵,我在二年级一班。
可他始终没有再回头,我也始终没有勇气大声说出那些话,然后我们就真的没有再见过了。
只是我听过很多关于他的传说,走过很多与他有关的路,从小学到初中,我始终扮演着一个路人甲的角色。而他也将他的主角光环发挥得淋漓尽致,那么多年来,他就真的从未让我这个路人甲翻身农奴把歌唱过。
梦,这个做了好多年的梦,最终还是和以往一样,在他背影消失的那一刻我带着泪痕醒了过来。
天已经亮了,看了看床头的闹钟,时针停在五和六的中间,我摇了摇头,高考都过去了这么久,我竟还未戒掉这个早起的习惯。
点亮手机,黄颜色的小信封突兀地跳跃在手机的右上角,刚打开收件箱,顾谨墨的名字便映入了眼帘。
“我已经通过了体检,还有三天便要去部队了,明天请你和猴子他们吃饭,有时间的话回复一下。”
我即刻回复了一个,“你请客我必须有时间啊!什么时候?在哪?”
不知为何,看到这条短信我的心情莫名的好了起来。
180厘米的顾谨墨不仅人长得帅气,球也打得超棒。我们相识在自助餐厅,从高二到高三我们最常做的事情就是一块儿吃吃喝喝玩玩乐乐。
他总说我是他所见过的最能吃的女孩,我总说他是我所见过的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