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宝贝女儿尉迟的小说叫做《深夜的阴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大痞叔倾心创作的一本都市类型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也容易醉,常常是酒席过半,他便有些语无伦次了。我则不然,是慢热型,一般开始的时候只会浅酌,坚决不拼酒。等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感觉才会慢慢上来,这时候我也跟尉迟初始一样,是来者不拒,有时候还会主动出击,...
精彩章节试读:
是一年不如一年。跟大学那时候更是不能比。”我感叹道。
建文、尉迟和我,三个人的酒量都不算差。建文自然不必说,当年跟大个子拼酒,两斤半白酒下肚,竟然还能走着回寝室,简直被我和尉迟奉为神人。尉迟和我虽然不能跟建文相提并论,但与班上其他同学相比,却算得上是翘楚。如果状态好,我们一斤白酒完全不在话下。酒量有别,酒风也迥然不同。尉迟Xing子急,喝酒也勇猛异常。酒桌上他喜欢打头阵,最见不得别人啰啰唆唆,经常是杯到酒干。这样的酒风爽气倒是爽气,却也容易醉,常常是酒席过半,他便有些语无伦次了。我则不然,是慢热型,一般开始的时候只会浅酌,坚决不拼酒。等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感觉才会慢慢上来,这时候我也跟尉迟初始一样,是来者不拒,有时候还会主动出击,所以酒量不好的人往往最怕我这种类型。
“你们俩这酒风,可真是一对最佳拍档。”建文有时候会打趣我们说。
“这就叫相得益彰。”尉迟笑着说。
“拉倒吧,你们这叫前仆后继。”每次尉迟说这话时,建文的回答总是一样。
建文喝酒颇有武侠小说中的侠义之风。他喜欢正襟危坐,端酒杯的姿势就像右手抱了个孩子。他并不像别人那样把酒杯送至唇边,而是仰头张嘴,杯子移至嘴边还有寸许时,杯口随即朝下直接把酒倒入喉中,杯身并不与嘴唇接触。与我跟尉迟或急或缓不同,他喝酒的节奏始终是不紧不慢,杯子里的酒总是以让人生畏的量在减少。尉迟曾就这个问题与我探讨过,为什么他能控制得那么准,每次喝下去的量相差无几,就像事前他用记号笔把杯子里的酒等分过一样。探讨后的最终结论是,建文已经步入酒仙之列,他对酒的感觉异常敏锐。
“关于我们‘五槐堂‘赵家,还有一个世世代代相传的规矩。”建文说。
“什么规矩?”我问。
“长房长子取名必须是双字,首字是限定的,与字辈相连。第二个字虽然不限,但有讲究。”建文夹了条他们这边称之为“生付”的豆制品放入嘴中,慢慢嚼碎咽了下去,又接着说,“偏旁部首得是火,或者虽然偏旁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