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王伯郭钊的书名叫《血征九州》,是作者锅底大虾写的一本军事类型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姓老头,找遍朝堂,估计也就只有唯一的这一位大司空杜绘了。大司空之职脱胎于御史大夫,位列三公之一。作为全国首席监察官,杜绘从来都是一个刚正不阿的人,也正是因为如此,他在朝堂之上是三公之中唯一没有多少党羽...
精彩章节试读:
我已经开始学诗词文章了。”跟小孩子吵架似乎别有一番趣味,郭钊倒是饶有兴趣地理论了起来。
小丫头并没有被郭钊的反驳压倒,反而据理力争:“那不一样,我识字是爹爹教的,你识字是自己学会的!”
郭钊眼睛一眯,转过头来道:“你看看,你自己也承认我比你识字早吧?”
“行了,专心练字!”
门外坐在椅子上晒着太阳看折子的杜大人声音传了进来,郭钊与小女孩一下子便缄默不言了。杜老爷子脾气大得很,若是惹他生气了,接下来几天绝对有自己好受的!
“烟儿,过来。”老头子呼唤了一下自己的小女儿,“昨天我教你背诵的东西,你现在记得怎么样了?过来过来,我考考你!”
郭钊看着一副霜打茄子模样的小女孩听话地朝着自己的老父亲走过去的样子,不禁撇了撇嘴。杜老爷子也不知道有几个儿子几个闺女,别的不说,这么一把年纪了居然还有个五六岁的小女儿,恐怕在这个十几岁就成亲的年代,孙女都比这个女儿年纪大了吧?
尽管心里诽谤着,郭钊却还是老老实实地一遍遍抄书。一卷竹简其实写不了多少字,每逢抄完一遍,自己都要重新将之前的字迹刮掉。算上浪费了的时间,自己其实并没有书写多少字。
“还有空吵嘴?你自己看看你写的都是些什么字!简直不堪入目!”杜大人一边指示着烟儿默写自己之前教会她的几个字,一边数落着在屋内抄着书的郭钊,“烟儿一个六岁女娃都比你字写得好看!”
郭钊撇了撇嘴,这不能怪自己字写得不好看,前世习惯硬笔写字,书写习惯已经深入骨髓,难以纠正了。写毛笔字和写钢笔字不但字体、格式不相同,握笔的姿势也有着天壤之别,用毛笔书写需要用中指、无名指和大拇指将笔杆夹住,食指和小拇指撑笔,不经常写毛笔字的人会感到极度的不适,甚至郭钊至今手在提笔时还会微微发抖。
简单的方块字,用硬笔写起来虽然谈不上多么赏心悦目,但是这么多年以来,一手稍显隽秀的字体郭钊还是能够写出来的。但是软笔完全就是另一种书写方式了,隔三差五还要把笔放到砚台里蘸墨,郭钊完全掌握不住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