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陈阳林依依的小说叫《我的千术生涯》,是作者单身狗所编写的都市类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一字一句都狠狠扎在了我的心头。果然,富在深山有远亲,穷在闹市无人问!我感觉脑子里一时间跟炸了一样,一片空白。可是我终究还是没有死心,因为我知道自己今天的目的,是来给我妈借手术费的。我咬了咬牙,...
精彩章节试读:
把脸,想让自己尽量的冷静一些。
从医院出来,我打车去了林耀家。
林耀家住在千湖公园别墅区,能在千湖公园别墅区住的人,都是非富即贵的大人物。
我爸落魄的这几年,正好是林耀发达的几年。
地产、餐饮、娱乐这些赚钱的行业,这几年他都有涉足,赚的盆满钵满,现在的身价早就已经过亿了。
我常常在想,如果我爸没有沾上赌博,会不会也跟林耀一样,但事情往往没有如果……
“哪来的穷逼,赶紧走开,这里住的都是大人物,是你能进的地方吗?”
小区门口的保安将我拦了下来,他拿着一根电棍指着我,一脸鄙夷的讽刺。
我紧紧捏了一下拳头,看着保安笑脸相迎。
“老哥,我朋友家住在里面,我来找他有点事。”
“呦呵,就你啊?穿成这样,你能有朋友住这里面?赶紧滚,别碍我事。”
保安冷笑了一声继续挖苦。
我强忍着心中的憋屈正要跟他解释,这时耳边突然响起一个令人讨厌的声音。
“哟!这不是陈阳吗?”
听到声音,我顺势看了过去,说话的人我认识,是我们学校经管系的学生会会长李振华,一个令人讨厌的死胖子!
我跟他是高中同学,大学也上了同一个学校。
以前我家还没有落败的时候,这家伙天天跟在我身边混吃混喝,口口声声的叫着阳哥。
但是后来我爸出了事,家里没钱了,这二五仔立马变了脸,不但联合一帮人对我冷嘲热讽,暗地里还仗着自己学生会的身份给我下绊子。
我看了李振华一眼,心里有些不爽。
李振华身边的一个男生,阴阳怪气嘲讽着。
“昔日的陈大少爷,怎么沦落成这样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捡破烂的呢。”
另外一个女生捂着口鼻一脸嫌弃的看着我,接过话来。
“隔着这么远,我都闻到他身上那股臭味了,也不知道多久没换衣服了,真恶心。”
她的话让周围的人都大笑出声,所有人都用一种十分嫌弃的眼神看向我。
听到这话,我紧捏起了拳头,心中十分压抑,他们这完全是为了羞辱我。
我身上的衣服确实是有些旧,但是每天都会换洗的,说不上多好但至少整洁。
“李振华,你别太过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