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拉团来抢妻的小说叫做《拉团来抢妻》,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扶朗创作的现代言情类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心吧!交给俺了!” 这倒不是吹牛。 他肌肉虬结,扛起那把重斧毫无压力,拿在手中抡得呼呼生风,简直堪称程咬金再世。 本来,光凭力气要拿下身手灵活的金刚猿,不知要费多少周折,经历多少风险...
精彩章节试读:
魄”也不足以形容他。
“勾魂摄魄”?好像在说《聊斋》。
懒得再找词,用花氏语录简单地说:看见他,她瞬间有跟他做夫妻的冲动。
因为,嗯,这个据说做夫妻久了会有夫妻相,跟这么个男人在一块儿,应该可以免费美容吧?
心里YY着,她却降低视线,没再看他。
YY是一回事,要是一不小心爱上他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她第一不想做花痴,第二不想体验心碎,第三尤其不想做备胎N次方。
目光扫过他搁在椅子扶手上的外套臂章。
那是一个蓝色的球形,中间绣有“第一军团”四个大字。
比之军区、集团军、陆海空三军、二炮部队之类,这个名字更具有奇幻小说的色彩。
她忍不住在心里默念这四个字:第一军团……不知为何有一种奇特的感觉,让心头痒痒的,又难受又焦躁,冥冥中有一种宿命似的预感。
大人物放稳了茶杯,审视着面前身材娇小的女人。
她似乎……在走神。
唔,不仅不怕他,而且在走神。
有点意思。
“学过击剑?或者武术?”他忽然开口,低沉而有力的声音如磁石一般,还带着嗡嗡回响,很是扣动人心。
她猛地惊醒,飞快地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倔强地没有吭声。
他皮相风姿虽好,却不能消除她心底的怨气。
他又不是上帝,却视生命为刍狗。一个轻描淡写的指示,却差点儿要了她的命。
如果不是以前略学了点本事,再加上运气爆棚,她早就成为一抹亡魂了。
真是可恨!
这种沉默令卫奇感到大人的威严受到了某种冒犯,大声训斥:“抬头、挺胸、收腹,回答问题!”
她反感地皱了皱眉头。
这家伙也是她记仇的对象,差点儿就把她崩了呢。
一个罪人也敢对大人甩脸色。
卫奇面露不悦,唰地抽出佩枪对准她的脑袋:“回答问题!”
心头虽有不甘,但情势迫人。
“学过。”逼不得已的两个字,甚至没说学的到底是击剑还是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