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王小胜李璐璐的小说是《王小胜李璐璐》,它的作者是光怪陆离所编写的都市类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爸要是有个好歹,今儿个你也甭想活!”“哎呦,李叔!”王小胜忽然睁大眼睛。对面的李璐璐被他举动弄得一愣,下意识扭头,等回头看到身后只是一片麦地,哪有什么人时,她就暗叫不好。等再回过头来,王小胜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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愣,下意识扭头,等回头看到身后只是一片麦地,哪有什么人时,她就暗叫不好。
等再回过头来,王小胜已不见了踪影,气得她把榔头往地上一仍,怒吼道:“老娘现在就去你家,你要不回来,我就让你好看!”
话说道这儿,大姑娘狠狠躲了躲脚,就转身走了。
麦地中,一道沟坎里,听到外面没了动静之后,王小胜才停下来步子。
李璐璐从小就欺负他,没想到成年了还有这么一天。要说他现在打不过李璐璐,那倒不会,在大学拳击社练了四年的他,不仅一身扎实的肌肉,一米八的个子,寻常人根本不是对手。
可这事归根结底也是怪那个该死的长生天尊,把人爹扎得昏迷不醒,弄得他理亏。
不过话说起来,王小胜曾经一度猜疑那个家伙的真实性,因为当时他有了两个的思维和记忆。
所以不止是长生天尊得到了王小胜的记忆,王小胜也得到了不少神奇的记忆。
这段时间下来,王小胜没事就阅读他的记忆,发现即便是走马观花的阅读,竟读取了将近五百年的岁月,然而这还只是长生天真记忆中的冰山一角。
而寻常人,怎么可能活到五百年?
想到这些,王小胜就觉得头大,因为脑海里的记忆实在太多了。
打个比方来说,这就像原本只有64G的硬盘,忽然有一天装入了以T为单位的数据,正常情况下,根本不可能装进去才对,可王小胜却承受了。
那个叫长生天尊的家伙,得到他身体后,就自言自语说,“这小子天赋不错,竟没变成白痴。”
从这句话来看,王小胜也感到庆幸,但他不会感激那个王八蛋。
不过,再往后翻越记忆,他就会感觉到一阵头晕,他知道现在能看五百年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而且,虽然只有五百年,但王小胜也得到了最基础的修炼要诀。
一想到自己将来有可能飞天遁地,长生数百年,王小胜就亢奋像是打了鸡血。
“不过我现在要怎么回家呢?”
他毕业证、身份证、银行卡还有现金和手机那些东西,全被长生天尊丢在家里,现在就算想跑路出去躲一阵子也没办法。
况且家里还有奶奶,如今毕业了,也不忍再把奶奶一个人留在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