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小说《清宫:错爱姻缘》由笑北最新写的一本都市言情类小说,故事中的主角是清宫:错爱姻缘,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光,他好奇地打量着这一堆乱七八糟:“该不是你把兖州府能看到的都买回来了吧?”我摸了摸肚皮,一拍脑袋:“哎呀,饿了,我得先去吃点东西,萧大哥,我先走了。”说完干咳了两声,准备借机开溜。萧瑟一把把我揪...
精彩章节试读:
下来。”
听萧瑟这一解释,我有点不好意思,刚才想多了,这次没有躲,看着萧瑟从我腰上解下那个香囊,他眼睛里面露出一丝小小的满足,是我看错了吗,这人居然这么好打发,一个香囊就哄的他这么开心。
“兰花乃花中君子,淡泊,高雅,从古至今,写兰的诗词不胜枚举,比如韩愈的《幽兰*》:兰之猗猗,扬扬其香。王勃的《春庄》:山中兰叶径,城外李桃园。岂知人事静,不觉鸟啼喧。还有……”我卡住了,想不起来还有什么,瞟了一眼萧瑟,他居然听的津津有味,丝毫没有跟我抢话茬的意思,哎,你不接口,我自己说不下去了啦。
“咳咳,还有很多啦,反正,挺适合你。”
萧瑟呵呵一笑:“君子之称我怎配得上,充其量,我不过是一个浪迹天涯的小混混罢了。”
“混混就混混呗,伪君子也是君子,来,我给你挂上。”我兴致勃勃的想要亲手将香囊佩戴到萧瑟身上。
“停!”萧瑟慌忙摆了摆手,“我自己来,你先去洗手!”
眼前两只刚刚抓过鸡腿的手,跟咸猪手一样泛着腻腻的油花,再看看萧瑟那一身飘逸的白衣,不带一点污渍,好像这么抓上去确实不怎么太合适。
我尴尬地笑笑。
“听说附近有个鬼市,找个机会带你去那里溜溜。”
我好奇的问:“难道那里有鬼,不然为何取名鬼市呢?”
他一副老生常谈的摸样跟我解释:“有些地方天不亮成市,天明不久即散集,俗称“露水集”、“鬼集”、“鬼市”。东城门里顺城墙一带的鬼市,历史较久。它最早在王城外面沿着城墙一带,后来逐渐迁至东城门。最初主要的是一些破落户或官宦的后代,因为生活潦倒,不愿工作就没有饭吃,就以变卖家底来苟延生活。他们一般都怕抛头露面,所以趁天未破晓,路上行人稀少之际,到背暗的角落里出卖衣物。也有小偷在偷到东西后,跑到这里变卖的。
“原来是这样。”
“有些人专门到鬼市去买便宜东西,叫做“赶鬼市”。说完他突然阴测测的补了一句:”旧时常有人贩卖死人穿过的衣服及其它遗物哦。”
我突然打了个寒颤,心想以后绝对不会穿他给我买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