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血魔安迪的小说叫《血魔安迪》,它的作者是左胸膛倾心创作的一本现代言情类型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言自语道“这城里的人是不是有有毛病啊”当然,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把那个女孩的心给偷走了。看到天色已经黑了下去,突然好像想道了什么,拍了一下脑袋“哎呀,望了去租房了,因为现在这个时候魔法学院已经没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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裙,金黄色的长卷发盘在头顶,脚下一双白色的高跟鞋,蓝色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很是迷人,安迪不禁有点郁闷了,怎么这么漂亮的女孩会喜欢这个男孩啊,不经意间,脸上居然流露出一点不满的神色。
也许安迪这表情被男孩看见了,也或许是男孩看安迪一直盯着他们看,男孩起身向安迪走了过来,吼道“喂,你这乡巴佬,没见过别人约会啊”安迪有点蒙了,结结巴巴道“乡...乡...乡巴佬”男孩蔑视道“切,还真是个土包子“
安迪听男孩怎么说,不禁有点生气,脸也红了,想发火,克一想,别人有枚怎么样,就怎么发火,似乎有点不妥,于是道”乡巴佬就乡巴佬,怎么拉?我懒得理你”就当男孩想发火的时候,女孩走了上来,拉着男孩的手,柔声道“哎呀,你怎么脾气怎么大啊,人家有没有怎么样”
同时向安迪看去,当看到安迪那张英俊帅气的脸时,女孩顿了一下,有种惊艳的感觉,他被安迪英俊帅气的脸庞迷住了,一时间居然走神了,安迪才十一岁不到,不过个头已经有了一米六几,这个女孩看上去,应该有十六岁左右了,所以安迪比女孩要矮上一点。
男孩见女孩看着安迪有点走神,难免会有点生气,但看样子有有点‘怕’女孩,没有发作,只是憋的满脸通红,手搭在女孩的肩上摇了一下,假装没事的笑道“呵呵,你没事吧”女孩被男孩怎么一摇,回过神来,脸上顿时爬上了两朵红云,羞道“额...枚事,我们走吧”说完自己朝后面快步走去,男孩也不管安迪了,立即朝女孩的方向追了过去。
两人走后,剩下安迪一人楞在原地,自言自语道“这城里的人是不是有有毛病啊”当然,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把那个女孩的心给偷走了。
看到天色已经黑了下去,突然好像想道了什么,拍了一下脑袋“哎呀,望了去租房了,因为现在这个时候魔法学院已经没有在报名了,得等道明天,所以必须在这里住一夜,由于来西蒙维尔城办事或有其他目的的人比较多,所以要早点去找便宜点的房子,晚了让人住完了,他可没有那么多钱去住贵的房子,只能早点干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