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天一陷仙的小说叫《天一陷仙》,它的作者是好歌剧所编写的都市小说类型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品,根本比不成这富得流油的赤玉城,据细作传来的消息,城裡有几百座粮仓,裡面的老鼠肥到如同小孩一般,城主府的每一根柱子、每一块地砖都是金子铸造,但他根本不敢前进一步,因為杜城主只要大手轻轻一挥,这万餘名...
精彩章节试读:
漫著一股血味、汗味及尿骚味混杂而成的诡异气味,令人不断做呕。
叶同带著他年仅十三岁的姪子叶琛,随著庞大的难民队伍,自赤玉城东方八十引的叶家村,艰辛及缓慢地向赤玉城方向移动,他们知道这是活命的最后希望。
但这个希望却如风中残烛般的孱弱。
天空中盘旋不止的秃鹰,彷彿在耻笑著这些难民。
叶琛远远眺望著城楼上那个痴肥的守将,他难看的笑深深地刺进眼裡。
“小叶子,二叔已经替你打点好了,只要能够进入城堡,就到南巷二胡同找一个老白头,他是二叔的拜把兄弟,会帮你安定下来。”叶同苍白的脸,焦急地看著叶琛。
“我老叶家只剩你一根苗儿,如果连你也没了,二叔到了地下,没办法跟祖先们交待,记住活著就有希望。”叶同小心翼翼地掏出身上仅有的两块碎银,细心地塞进叶琛的鞋底夹缝。
“二叔,為什麼他们不救我们?”隔壁村的秀秀指著痴肥守将,睁著闪亮的大眼睛问道。
“救?哼!对於杜屠夫来讲,只要每年能够缴交足够矿石给天一门,其餘的事他们不想管。”叶同将鞋子塞回叶琛的小脚后冷道。
“城裡的仙人不是会救世吗?”秀秀疑惑地问。
“唉,那只是哄骗小孩的故事,对於那些仙人来讲,我们凡人如同螻蚁一般,他们根本一点都不在乎。”叶同叹口气回道。
“将来我成了仙人,一定会拯救大家。”秀秀很认真道。
她的母亲朝叶同苦笑一下,扯著秀秀往更人群裡挤去。
叶同又嘆口气看著叶琛这个不满十五岁的少年,内心不断煎熬,当年如果狠下心送往天一门,今天就不会落得如此下场,听说村口卖猪肉的儿子,现在当上了外门弟子,可风光的很。
叶琛自始自终都未发一语,在他的心中,第一恨的就是仙人,第二恨的就是天一门,要不是当年父亲持意要进天一门修仙,偌大的家业怎会一夕之间败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