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夏怜花元裕的书名叫《重生之医女遮天》,这本小说的作者是辣菠萝所编写的言情风格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那夏彩霞折腾一次,恐怕真的得去见阎王了。她不怕死,她只是不甘心,既然重新活了过来,就算再苦,她也要熬下去,得把那些个命债,一条条索回来!从后宅门轻轻推门而入,夏怜花步履蹒跚的走回柴房,那是她的闺房...
精彩章节试读:
房中走了出来,正趁夏彩霞目视远方,双眼直勾勾地看着她胸前的那一抹白沟,那眼神儿,仿佛要陷进去一般,痴迷得很。
可他偏生又打扮成一副文绉绉的书生样,一袭白衣画梅,手中折合着一把纸扇,长得清俊儒雅,好一个文质彬彬的公子。
刘子仲这么打扮是有根据的。
据说这临安城中前几日来了一位相貌才情都惊为天人的美男子,彼时刘子仲正和一堆今年准备进考的儒生们在茶馆中进行一场小型的茶会,三两个人做成一团念些个酸臭的诗词,你一言我一语的对着对子。
突然之间,也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个男子,一时之间竟是无人能对得过他。
刘子仲心生嫉恨,本想找几个打手去教训他一顿,谁知那人却是摇摇手中纸扇,晃悠了两圈便衣袂飘飘的走了,什么也没有多说,压根不用等他收拾。
等这男子走后,他们首尾相连的议论了许久,仍旧没有攻破他的上联,于是几人只能作罢。
只是自从这件事情发生之后,这临安城中便莫名的多出了许多白衣飘飘,手捏纸扇的俊公子,众人都在不自觉中纷纷模仿起了那日男子的装扮。
刘子仲愣神片刻后,才忙不迭的收回眼神看向夏怜花,却又怔住了。
“怜花。”刘公子轻声唤道。
此时的夏怜花一身污泥,裤腿上还沾着杂草,这是刚从山上回来的作态,而且衣服料式不过是丫鬟装扮,看起来就是一个很不起眼的下人。
“见过三小姐。”
“见过刘公子。”
夏怜花低头欠身,微微一笑,轻轻喊道。
对于这位刘公子,她自然知道是谁,他出身书香门第,爹是临安城一儒书院的先生,受人敬仰,颇有贤名,而刘子仲本人从小便是一名童生,去年参加县试、府试、院试,中了秀才,下一步便是举人了,如今已是临安城内闻名的才子,无数少女爱慕的对象。
在这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年代,有学识的男子皆是女子们倾心的对象,临安城就这么大,风度翩翩的刘公子深得姑娘们的芳心,夏三小姐就是最出名的一个,为了约刘公子上门,她也可谓是煞费苦心了。
夏怜花知道刘公子并不是因为其出名,而是因为,这是她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