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医妃:猎户王爷要当家

田园医妃:猎户王爷要当家连载中

田园医妃:猎户王爷要当家

标签:穿越,官场,虐恋来源:阳光作者:二两甜酒主角:宋景行,陶桃

主角叫宋景行,陶桃的书名叫《田园医妃:猎户王爷要当家》,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二两甜酒倾心创作的一本穿越架空类型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事,抵扣工钱还给你就是。干苦力,她并非没干过。但当医者,比苦力还要艰辛。离得近了,便能清晰的看见她微红的耳廓,在日光下,映出了点点血丝。宋景行勾起唇角,低沉的嗓音启道:要是赔不了,你卖我做媳妇?...

精彩章节试读:

你缝的?捕快一脸古怪的问道。

陶桃微微点头,说道:回爷的话,正是我所缝。只是当时情况紧急,我不得已才出此下策。请爷明鉴!

捕快思忖着,说道:这黑猪,怎的会无故的发疯?

陶桃从黑猪身上,拿起一个鞭炮的残留纸,放在手中观察。

正此,一名穿着狼麾披袍的男人,手拎着酒坛,腰束弓箭短剑的走了过来,淡淡道:黑猪,是我的。

男子剑眉入鬓,身长八尺,高大挺拔。年轻俊朗的五官深邃,如刀削般深刻硬朗。

他修长的手指轻挑起沉重的女儿红,带有几分疏懒地垂挂在窄紧的腰身上。

百姓们见到他之时,自觉退避几步,被他周身的气场所震,面带惊惧。

这不是那桃花山上,英姿飒爽,威风凛凛的宋猎户么?

......莫不是那,将野狼王打死的那位宋猎户!?

人们骇然不已,脸色逐渐惨白,渐渐后退,距离他三丈的距离。

他身上所穿的那件狼麾,怕不是就是那野狼之王的皮毛!

而狼王皮毛竟被他生生活剥,当成裘袍来穿?!

他硬朗的身子提步走到她的面前时,几乎将她娇小的身躯笼罩,俯首看着她。

陶桃垂目,却能感受到头顶窒息般的压迫感。他火辣辣的目光,毫不避讳的看着自己。

挡着猪了。

宋景行不咸不淡的说了一句。

......什么?

陶桃一愣,抬起氤氲的秀眼,对上他那抹傲视的眼眸。

他身上的狼麾上的毛,随风狂舞。

好英气,好俊朗的男人!她浑身一怔。

那对幽深似潭水的眼眸中,却带着几丝不屑的冷淡,似乎他谁也不放在眼里。

陶桃见他的眉逐渐拧起,似一股绳索一般。

不好意思。她循着他的目光,看向身后。

这才意识到挡着他的黑猪了,她便侧身站到一旁去,脸上微热。

捕快见到来人,立马脸上堆笑,上前礼道:哟,景爷,您别来无恙!

宋景行半蹲身,一双修长雪白的手指,落在黑猪的伤口处,顺着那精密的针线抚过。

捕快殷勤的笑说道:上回啊,那桃花山上凶猛的野狼之王,多有劳您杀了它,才能保大山上的百姓们安稳。这许久不见,景爷您还好罢?

月前,山中老猎户家中的四口人,曾遭野狼王惨忍咬死。家中孕妇甚至被野狼王,剖肚取出婴孩吞食。

此事太过惊悚骇人。

当时,清水衙门火速出动上百个捕快,蛰伏在山上。可寻觅许久未见狼王,后又派遣一百多号捕快,却仍然寻觅未果!

野狼王狼极其狡诈聪明。县令奈何不得,惶急之下,便托人亲请宋景行出山,智擒狼王。

彼时,宋景行孤身一人进雪山,漫天雪地,只带一弓箭束身。

狼王狡黠,嗅觉超乎常人。他便将浑身涂抹泥土,隐去人类味道,以此欺骗狼王嗅觉。在雪地里寻觅三日,他终发现防备松懈的野狼王。

......那时,咱们景爷,三箭架于弩上!眯紧眼眸,对准野狼王的头颅,三箭凛冽穿颅而过!

野狼王吼鸣出声,震动山河!随即那畜生绿幽幽的瞳光黯淡,倒在了眼前......!

捕快双手描绘,形容起当时的场景,绘声绘色。

那回,县令不放心宋景行,怕他不成事,便命捕快上山。捕快躲在岩石旁,便无意间见证了这一切。

从此,知晓细节的众人,便无比景仰宋景行!

宋猎户,真厉害啊!年轻俊朗,武功盖世......

是啊,我还听说,他骑射一绝!

骑射一绝?陶桃皱起秀眉,看向那云淡风轻的男人。

没想到,他竟这样厉害。

百姓们的议论声逐渐戛然而止,看着宋景行。

此时,宋景行长身而立,提起腰间挂着的女儿红酒坛。

他轻易的拔开塞头,淡饮了一口,行事恣意。略擦了擦唇角,他扫向在场之人,薄唇淡启,道:我这黑猪,谁伤的?

陶桃杵在原地,风中凌乱。

她的眉心肉,跳了跳。

谁伤的,这......

百姓们各个悻悻然,眼光暗示的移向陶桃。

陶桃的右眼皮,登时狂动。

宋景行骨节修长的手,单手拎着酒坛子,一股浓厚的酒味,从他的身上传来,他侧身走到她的面前,道:是你么?

两人的距离极近,日光正好,连她脸蛋上的细小茸毛都能看得见。

呼吸灼热的喷洒,鼻息可闻,一股浓烈的酒味,在她的面前缭绕。她皱了下眉头。

纵使面前是猛狼恶虎,敢作敢当。她也认了。

陶桃抬起清秀的脸颊,眼中波澜,坦然承认道:是我伤了你的猪。不过,我已经为它缝合了。

她长长的睫毛,淡淡的扑闪个不停。

一双带着薄茧的素手,缠绕在了一起。

宋景行眸子微动,低眼看着她粗布的衣裳,脚下破了的绣鞋,脸蛋虽然带着些灰土,底子却是极好,堪称清秀二字。

她的喉头滚动了一下,只说道:是你的猪先伤人,为了自保,我必然要狠下心来刺它。若不是它今日躺在这里,便是我躺在这。

陶桃俨然做好大不了卖/身给他做苦工,来抵扣伤他黑猪的钱,干完就走人的决心。

宋景行盯着她,抬起酒坛子又是饮一口酒水,离她更近一些。那浓烈的酒气熏天,她抬头,对上他近在咫尺的喉结。

他的喉结顺着滴落唇角的酒水,滚动着。

凸/起的喉结正好,让人竟忍不住想上手捏一下,竟有如此完美的喉结骨。

宋景行拎着酒坛,微微俯身,在她耳畔低醇道:你打算怎么赔?

陶桃视死如归的说:......你若执意要我赔,大不了,我便帮你做事,抵扣工钱还给你就是。

干苦力,她并非没干过。但当医者,比苦力还要艰辛。

离得近了,便能清晰的看见她微红的耳廓,在日光下,映出了点点血丝。

宋景行勾起唇角,低沉的嗓音启道:要是赔不了,你卖我做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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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医妃:猎户王爷要当家

小说田园医妃:猎户王爷要当家点评:

《田园医妃:猎户王爷要当家》很多人说这本小说很水,从客观角度来说,确实如此,文笔与遮天完美有很大的差距,剧情拖沓,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但以辰东的水准,他肯定可以写得好的,但他却不这么做,我想应该是他想创造一种新的风格吧,就是那种可以在饭后睡前让人莞尔一笑的单纯,所以大家应该多给他一些鼓励,毕竟创新的理念是值得肯定的,而且从现在的种种伏笔来说,后期应该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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