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顾清秦烨的小说是《一梦轻尘》,本小说的作者是不二酱倾心创作的一本现代言情类型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没太过,顾清也就没太搭理他,毕竟这个套是自个儿给自个儿下的。如果说当时自己对他还没有感觉的话,那么现在,她清楚地知道,自己爱了。顾清住在七楼,按理说最多三分钟就可以到,这还是建立在每层都有人上或...
精彩章节试读:
顾清从容的从秦烨痴痴深情的视线里走进电梯,没有回头,但是思绪却早已神游天外。
五年的沉淀,她早已习惯了从容,早已习惯了得体,也早已习惯了温润的冷漠,无论遇见何事都可以镇定微笑的处理,无论对待什么人都可以大方从容的面对。
但是这一次,她感觉自己的心情不一样了,对待陪着自己五年的秦烨,她一直只是以为他从知道自己是les以后,就只是以朋友相待。她有过感激,有过感动,可是就在刚才那个人他说他从来都不相信,从来都没改变过心意。
不可否认的,这五年的相处,这个人已经走入了她的心里。如果不喜欢,那么刚刚听到他的表白,她心里的那一些开心该如何解释;那个娇滴滴的女生打来电话,叫他秦烨哥哥的时候,她的心头的猛然一酸该如何解释;听到他说:小妖精,我只喜欢你一个人的时候,心头的甜蜜又该作何解释?
她已经不再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了,曾经经历过那么多次的暗恋,被暗恋,单恋,暧昧······她清楚地明白这种会甜,会酸,会苦,会涩的感觉叫爱情。
可是怎么可以呢?在她终于修补好心里那些累累伤痕,适应好因为自己的执念而留下的不知何时才能恢复的创伤,那样坚强那样自信的站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原本以为已经累的不能再爱的心里会再次装下一个人。
不是她不信秦烨,而是她不信自己。
还记得刚开始的时候。
初来台湾,她也将自己包裹在冷漠里,没有朋友,上课,跑步,拉琴······生活一如在大陆没有赵辰的每一天,她不愿让任何人打扰自己平静的心,或者可以说她怕会有任何人来打扰自己,所以不给任何人可能的机会。
那是第三天,他来的第三天晚上。
她跑步的时候,一直有一个很帅气的男生在看台上坐着,她能感觉的到放在她身上的打量的目光,他看着她跑步,缓冲,又走回寝室,却始终不过来搭话。
这个男生是三天前来的,她知道他是校草,学校里最令人瞩目的那个人,可是他给她的感觉却不像传说中那样笑容温煦,阳光和暖,反而在他的温柔和绅士里,她感觉到了一些疏离。想到这些,她笑了笑,人都是这样吧,在温和的人也会有只属于自己的情绪,对陌生人总是疏离的。
第七天的晚上,刮着台风,下着大雨,他还是来了。她在看台旁边的楼梯上跑步的时候,瞥见他看着空空如也的跑道的遗憾的眼神,突然就莫名的开口“你是在找我吗?”,只是不想让这个明媚的人眼中出现遗憾和落寞。
她一直是一个很懒的人,能不麻烦的事情就绝不麻烦,所以每一次跑步都是就着原本的衣服,牛仔裤、长短裙······都有过,也从来不带水喝。
那天的交谈之后,他似乎很闲,每天都会来,但不只是坐着了,而是穿着运动装陪她跑步。在跑完的时候,会拉着她喝过水之后才准她回去。
有一个月吧,她想,那段时间,竟是打破了自己一年的习惯,每次跑完步的第一件事总是立即喝水。她经常想,要是哪天他不来了,她会不会渴死的,可见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事情,尤其是面对一个心怀不轨的人。庆幸的是,他的水一次也没有缺席过,即使有时有事,也总会在她快要跑完步的时刻带着水杯出现。
和他相处的时间久了后,在他面前,她慢慢的不那么冷漠,在她永远得体疏离的笑脸上出现了其他的表情,大笑,戏谑,鄙视······除了哭。他慢慢的走进了她的专属范围。
一年后,毕业的那天,学校要为大部分终于要结束学生生涯的孩子开一个欢送会,旨在提醒他们即使不读书,生活也依然艰辛。
那天晚上,在一片欢声笑语中,他拉着她走到了礼堂前的花园里,问她毕业后怎么打算。她说她已经拿到了华烨的合同,先呆在台湾过几年再另作打算。他的眼中有某种激动地光环闪动,突然拉住她:“顾清,我喜欢你,我们交往吧。”
看着眼前这个美丽的少年,顾清摇摇头,淡淡的说:“我是les。”
直到现在,她还记得他突然握紧的手,捏的她的手腕生疼。怔了很久,他的眼神里又恢复了光芒,笑着说:“怪不得你这样一个美人没人追呢!原来是······不过这样也好,我们就是哥们啦。”
我们就是哥们啦。
多麽熟悉的一句话,不过这一次她没有什么其他的情绪,除了淡然。
那天晚上,大家都喝醉了,就在礼堂旁边的休息室里乱七八糟的如同一具具弃尸一般睡了。顾清很幸运,因为是仅有的个位数女生中的一个,所以得到了本少的可怜的睡沙发的机会。半夜里,她被雷声惊醒,突然感觉到身后一热,一双手臂环腰抱住她。
小的时候,因为神话故事听得比较多,所以一直认为打雷是神仙对人类的惩罚,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每次打雷的时候都会蜷缩在被子里,紧闭着眼睛哆嗦。后来有了赵辰,每次打雷的时候,他总会打电话给她,陪她聊天,不那么害怕了(虽然好像实际上雷雨天打电话会增加雷击的机会,但是那个时候,心里满满的都是甜蜜,也就顾不得什么“实际上”了)。可是自从赵辰走出了她的生命之后,她对自己进行了异常严酷的训练:专挑雷雨天半夜里看鬼片,刚开始的时候,总是会吓得几个月里连白天都不敢一个人,后来渐渐地在恐惧里习惯了坚强,也就不那样害怕了。
皱着眉回头,便撞进一双深邃的眼睛里,“别害怕,有我在。”
顾清无奈,很头大的揉了揉太阳穴,叹了口气:“我说,你什么时候摸上来的?还有你怎么知道我害怕?”
身后的人突然咧开嘴笑了,露出了两排白白的牙齿,在电闪雷鸣里阴森森的说:“你不怕,我怕。你不是les嘛,肯定不介意吧,是好哥们就陪我。”
你妹!谁说我不介意!顾清在心里狠狠的鄙视了这个表面上很君子实际很小人的校草秦烨,有这么明目张胆的吃豆腐的**吗?!也狠狠的鄙视了自己,有这么有苦说不出还要装着心甘情愿的被吃豆腐的大**吗?!
“好吧,爱抱就抱吧,要是再弄醒了我,你给我小心着点!”恶狠狠地呲着牙对他说。
“不会的,你别那么凶嘛,我好怕······哇!哇!”,某人还在装无辜,突然就接到肚子上的一记肘攻,顿时疼的直嚷嚷。
“正常点!”
“哦。”
之后,秦烨总是很**的仗着les的由头和她走得很近,也不乏一些肢体动作。好在,没太过,顾清也就没太搭理他,毕竟这个套是自个儿给自个儿下的。
如果说当时自己对他还没有感觉的话,那么现在,她清楚地知道,自己爱了。
顾清住在七楼,按理说最多三分钟就可以到,这还是建立在每层都有人上或者下电梯的情况下,但是现在,看看旁边,顾清确定只有自己,但是不知道过了多久,还没有听到电梯开门的声音,顾清突然回过神,看了一眼电梯,才发现,原来她忘记按楼层了。
无奈的笑笑,自己竟然在失神。想到还在外面等着自己家亮灯的秦烨,急忙按了楼层。大约一分钟,七楼到了,电梯门开了,入目便是带着怒气的秦烨,沉着脸,静静的立在电梯门口,直直盯着她,口气不善的说:“顾清,你是笨蛋吗?这么久还没回到家······”
很久没有这样被关心被珍重的感觉了,突然,她鼻子一酸,一把抱住眼前这个向外散着冷冷怒气的人,颗颗温暖的泪珠打在他洁白的衬衫上。
秦烨的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只觉身上一重,一股暖暖的气息冲了过来,下一刻,就感到了自己胸口的衬衫湿了,第一次,五年里第一次她在他面前哭泣。
他缓缓地拍着怀了微微抽泣的人,温和的说着:“别哭,傻丫头,我在,有我在。”
听着他温暖的话语,顾清只觉心头一暖,在他的衬衫上擦了擦眼泪和鼻涕,抬起头,在那张令人垂涎的俊脸上轻轻地落下一吻:“亲爱的,晚安。”转头,跑回了家里,锁上了门。
秦烨定定的站在那里很久,不知该作何反应的时候,怀里突然一凉,那个香软的人儿便消失了,低头看着自己胸前被她的不知是鼻涕还是眼泪晕湿了的衬衫,耳边回响着那温润却不再有距离的声响“亲爱的,晚安”,脸上还带着被她亲过的温软的触觉,缓缓地扬起嘴角,叹了口气:“真是个小妖精。”
顾清背靠着门,满脸通红,抚着因为太过大胆而起伏不止的胸口,激动地咬着嘴唇,可嘴角的笑意依然清晰可见,小心翼翼的听着门外的声响。
就在她听到电梯关门的声响时,轻轻地打开门向外瞧去。谁知,本来应该已经随着电梯做自由落体运动的秦烨却笔直的站在门口,嘴角带着魅惑的笑容,温柔的看着她。她惊吓过度,肾上腺激素极度分泌,大叫一声:“啊!”又嘭的一声关上了门。
只听见秦烨嗤嗤的笑出了声,敲敲门:“那个,我只是想说你的包忘记拿了。”
顾清抓抓自己的脑袋,“顾清你个猪,不是已经修炼的足够淡定了吗!好,深呼吸,深呼吸,啊···呼···啊···呼···”
好一会,顾清淡然的打开门,带着以往从容的笑容,“刚刚忘记了,谢谢。”
秦烨看着面前这个淡定从容的人儿,宠溺的笑着,将她轻轻拉进怀里,摸摸她的头发,“小笨蛋,好好睡觉,今天的礼物很棒,我很喜欢。”
顾清听着这个,突然有些发懵:话说今天不是她的生日吗?怎么她非但没收到礼物,还反送了礼物,关键是这个礼物还是她自己!
算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终于在24岁生日这年,得到了属于自己的真爱。
是的,她确定,她爱这个男人。
双臂缓缓地环上秦烨的脖子,踮起脚尖,轻轻地凑近那个温暖的唇,呢喃:“秦烨,谢谢你。”
在两片唇就要接触的那一刻,突然逃出秦烨的怀抱,坏笑的看着还在愣神的他,坏笑道:“秦大少爷,该回家睡觉了,晚安。”
秦烨终于没等到想要的感觉,在她的调笑中,无奈摸了摸鼻子,宠溺的看着眼前那个笑得无比灿烂的妖人儿,只有他才知道,要得到她这般玩笑是多麽困难的事情。他愿意等,等她愿意的时候,“小妖精,那我走了,别太想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