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家有妻初长成

吾家有妻初长成连载中

吾家有妻初长成

标签:言情,都市,灵异来源:网络作者:木木夕Sharon主角:宁飒,蔻蔻

《吾家有妻初长成》是木木夕Sharon最新写的一本古代言情类型的小说,本小说的主角宁飒,蔻蔻,书中主要讲述了:有些不忍心让她吃这种苦,也不希望她现在纯洁的记忆里留下阴影。虽然已经留下了不太美好的记忆。因为宫里还有事,所以第二天中午的时候宁飒并没有回来。阿依奴醒来的时候就看到外面阳光正好。只是肚子却不适时的响...

精彩章节试读:

因为宁飒的身份有点儿特殊,加上他自小随父母生活在边关那苦寒之地,故而在京城并没有固定的府邸。不过宁飒很少回京城,自然对这些事也不在意。

以往回京城就他们主仆二人,租两间上等客房也就罢了,只是这次明显有些不同了。宁飒所住的客栈是京城专门招待述职或者外邦大使的如城客栈。如今太上皇薨了,无论是真情还是假意,那些在外沾亲带故的亲戚自然是都要回来的。

而宁飒的父母又仙逝的早,这一切自然得由宁飒自己来完成了,他们的住房都是客栈老板根据宫里给的名单安排的。对于阿依奴这个意外出现的小丫头自然是没有客房的。

也就是说,阿依奴要不和宁飒睡,要不和青甲睡。宁飒思虑再三后还是让小丫头睡在了自己的屋子,他也搞不懂自己为什么这么做,但是只觉得本能的不喜欢。

如城客栈和别的普通客栈不一样,毕竟里面住的主子可是藏龙卧虎,为了不因为自己的失误而惹了主子不高兴,这里的下人一般就把客人带到房间,并按时定点儿为主子们送饭之后,其他时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宁飒本能的不希望别人发现阿依奴的存在,自然是在马车上乘着阿依奴睡的太死,直接把她塞到箱子里打包了!等到了客栈之后直接让青甲把箱子搬了进入。倒是多亏了阿依奴还是个孩子,要不还真的不好藏。

至于青甲,则是一边把阿依奴搬到床上一边腹诽:哎呦!我说这主子也太特么乱来了,也不怕给人家小姑娘憋死?

其实宁飒不想让人知道阿依奴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汉人不喜欢外夷,更瞧不起这些杂种!不是他想的夸张,而是事实就是如此,那些生活在勾栏院的杂种就是最好的证明。

宁飒是个小时候吃过苦的人,自然知道被人羞辱是什么滋味,如今看这个外夷小丫头实在是有些不忍心让她吃这种苦,也不希望她现在纯洁的记忆里留下阴影。虽然已经留下了不太美好的记忆。

因为宫里还有事,所以第二天中午的时候宁飒并没有回来。阿依奴醒来的时候就看到外面阳光正好。只是肚子却不适时的响了起来,可是环顾了一下四周依旧是没有吃的东西。

阿依奴不禁有些懊恼,抱着自己的肚子用苗疆话骂了自己一句,随后阿依奴便爬下床去找吃的。只是阿依奴刚要打开门,门便被人推开了。

进来的人正是青甲,看着已经起来的阿依奴笑道:小丫头倒是能睡!竟然一睡就睡到了第二天!

虽然阿依奴不太听得懂青甲的意思,但是一看就是不好的意思。阿依奴在家是被宠惯了的,现在感觉有人骂自己,自然非常的不爽。本来还想拜托这个哥哥给自己找吃的,没想到这个哥哥这么坏。

想到这里阿依奴一抬大眼睛,可爱的嘴微微一嘟,做了个我不理你的表情,便要绕过青甲走。

不想那小小的白脚丫子还没踏出屋门,阿依奴就觉得领子一紧脚一悬空,整个人就又被拎回来了。拎她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刚从宫里回来的宁飒。

宁飒不太喜欢宫里,不管是那一排一排勾心斗角的房子,还是一个个勾心斗角的人。加上又有些担心屋子里的小丫头,今天一早便向皇上请了安告辞了。

虽然宁飒对于皇家是个不光彩的存在,但是夏荣国还偏偏少不了宁家,故而现在的建兴帝对宁飒也是又喜又恨。太上皇薨逝本来不是什么大事,但是建兴帝还是赐了宁飒府邸,让宁飒留在了京城,看这个意思是想让他常驻。

其实建兴帝的意思不难猜测,现在宁家驻守的边境风平浪静,若是继续留宁飒在那边境历练还不一定练出个什么怪物呢!想到建兴帝的顾虑宁飒只是冷冷一笑,天下顺应的是民心,管的了自己还得看看管不管得了天下人。

把阿依奴拎回床铺之后,本来还想听着小屁孩溜须拍马的,不想阿依奴见了宁飒是笑了,而且笑的特别甜,就在宁飒也要笑的时候,阿依奴甜甜的说了句:哥哥,我饿了!字正腔圆,说的甚是清晰标准。

这标准的中原话倒是听的宁飒主仆一愣一愣的,这丫头会说说中原话了?!

青甲率先开口:除了这些还会说什么?

阿依奴看了看青甲,似乎听懂了他的意思,又开口说了几句姐姐,我饿了!奶妈,我饿了之后,宁飒主仆二人瞬间无语了,原来这小丫头就这句话说的顺溜。

阿依奴看出宁飒二人的无奈,不禁撇了撇嘴,没办法!这三个字是她从小学到现在的,因为娘亲说过,到了中原不会说这三个字就会被饿死,人家不想被饿死嘛!

宁飒看着小丫头倒有些哭笑不得了,命青甲去拿了点心后,便在阿依奴旁边坐了下来:叫你阿依奴也不是办法,不如换个名字?

阿依奴听得不太懂,只听懂了名字,闪着大眼睛道:阿依奴,我叫阿依奴!

宁飒微微抚了抚额:我说的中原的名字,比如我叫宁飒!

阿依奴这次倒是听懂了,想了想,因为自己有一半汉人的血统,娘亲也给她取过汉人的名字:蔻蔻!随后又说了一堆宁飒听不懂的话。

最后无奈之下阿依奴跳下床光着脚丫摸到了桌上的纸笔,无奈个子太矮,怎么都拿不下来。就在阿依奴急的跳脚的时候,看不下去的宁飒终于起身帮她拿了下来。

阿依奴笑着裂开嘴,露出嘴里白白小小的乳牙,接了纸笔趴在地上就要写。虽然现在是初夏了,但是地上还是有点儿凉。宁飒怕她着凉,弯腰把她抱到了桌子上。

毕竟是个两三岁的孩子,又是个女孩,瘦瘦小小的,放在桌子上倒有一种养了只宠物的错觉。

阿依奴不会用毛笔,在苗疆她们都用秸秆削尖了沾一种黑色的药汁写字,因为苗疆人一般不轻易的记录东西,所以那种药汁里一般都含有剧毒。

这些剧毒正好把那些珍贵的书籍做了分级,苗疆人自小就练就的毒体,年龄越大抗毒性越强。而他们阅读的书籍,根据年龄的不同,用不同毒性的药汁书写,也正是因此苗疆的一切文化不能被带到中原,从而也显得那么神秘了。

阿依奴因为一些原因,从小就开始习字,用毒也比别人厉害。若是让她用硬笔写,写出的字肯定很好看,无奈这是毛笔,歪歪斜斜的写了蔻蔻两个字便献媚似的拿给宁飒看。

宁飒一向不是什么懂得风花雪月的人,尽管他已经十三岁了,一般那些世家公子屋里头都已经被安排进了通房丫头了。宁飒的母亲死的早,自然也就没人替他安排这事了,宁飒倒也是得了清闲。

等看了阿依奴的字之后直接轻嗤一声:真难看!这下阿依奴是听懂了,而且一下子就憋起了嘴眼泪汪汪的看起了宁飒。哥哥这个样子是不是讨厌她了?会不会赶她走?但是好歹让她吃饱了再走行不?

宁飒看着那孩子,瞬间觉得一阵无力,他总不能和一个孩子置气吧!最终宁飒无奈的拿起笔仔细的写起了蔻蔻二字,虽然阿依奴不懂得欣赏书法,但是还是觉得比自己的漂亮多了,最重要的是隐隐有一种磅礴的气势。

阿依奴咬了咬指头,伸手拉了拉宁飒的衣袖:哥哥,名字!

宁飒一顿,随后又拿起毛笔在旁边写下了宁飒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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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吾家有妻初长成点评:

《吾家有妻初长成》这是一本看了停不下来的书,我认为是我看过的书里比较优秀的,情节很不错,这本书我强烈推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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