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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个孩子中脱颖而出。
成功进入组织培训会,历经一年多得魔鬼训练,旧伤未愈又添新伤。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九死一生终站上第一的位子,以至于首次上台就锋芒毕露,名声鹊起!
水里倒映处的那张容颜有着好看精致的五官。
巴掌大的小脸尖尖的下巴,小巧又坚挺的鼻,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黛。
大大的眼睛明亮且深邃,微卷的睫毛浓密且纤长。
琥珀色的瞳孔闪闪烁动着仿佛一汪神秘的幽泉带着魔力,能将人一下子吸引进去。
盛风华前世长得不差,但顶多算个清秀。
如今这一眼,她好似看到以前杂志画报上出现的那些女明星一般。
美,很美,只是,可惜了!
身在这个时代,美又能有什么用呢,阶级不同出身寒微身份低贱,最终还是逃不开命运的安排。
盛风华很是怜惜的摸了摸脸颊,伸手入怀拿出一个包的厚厚的香囊。
此前她就注意到怀中有一个物件,没想到打开竟是一个精致的玉佩。
那玉佩的质地很好一看便知是上好的料子精心打磨雕琢而成。
只是这么好的玉饰怎么会在这身体的主人身上呢?
而且看样子她好似看的极重,外面还用好几块帕子里三层外三层的包裹着。
风华看了一会儿,随即叹了口气轻轻摇了摇头。
就这样吧,方正也无从得知了。
随手将玉佩包好放入怀中,而后转身回到了房中。
上了床后脑中仍然想着些事情,盛风华有些失眠了。
这是个什么朝代?这个身体叫什么名字?接下来又该怎么做?
脑海中的问号太多了,获得的信息实在是太少了,让她此时一筹莫展。
这时脑袋中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很快她没有抓住。
顿时她平躺在床铺上,让自己放松下来,在慢慢的将眼睛闭上试着去回忆一下,同时看看能不能想起这个身体主人之前的记忆。
稍等了片刻,果然这招还真的有用,盛风华真的记起了一些片段。
有一个喝的迷迷糊糊好似浑身都散发着酒味的醉鬼像她醉醺醺的走来。
然后一扬手将空酒瓶砸在了她的脚边,吼道:“死丫头,还不滚去给老子做饭。”
旁边有个还在抽泣的妇人抱着她,“让娇儿休息一下吧,我去给
陈阿紫一直是我最喜欢的作家,她的笔风和别人的很不一样,《盛世娇宠:公子宠妻无度》描写得细致入微,需要人细细品味,仔细琢磨,看完一遍便能影响深刻,不像某些作品,太过浮华,不能深入人心,总之大大的小说很有看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