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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微微抽动,随后利索的睁开,一时间精神抖擞,全然没有以往刚起床时疲惫。
这时他发现,原本应该盖在蓝玫瑰身上的被子却盖在了他的身上,一股淡淡的酒精味还混杂着一丝幽香。
董春秋猛地坐起,却发现床上已经空空如也。
“蓝玫瑰?”董春秋喊了一声,房间里没有人回应。
“受了这么重的伤,一晚上就好了?”董春秋挠了挠头,站了起来,这才发现自己的胸口上贴了一张便签纸。
董春秋拿下便签纸,只见上面用清娟小楷字写道:
“董春秋,我受伤太重,需要去个地方疗伤,三个月后我会回来找你,利剑佣兵团副团长的长刀是一把异宝,名为破阵子。
三个月时间内你如果能掌握它,我就带你去一个全天下异能者都梦寐以求的地方,要好好提升你的实力。
还有,你的包扎真丑!!!”
便签内容不多,看到最后一句时,董春秋忍不住一笑,想起自己的包扎好像的确是有些丑……
董春秋又看了几遍便签后,将其放在了自己经常会用到的日记本里。
“其实也挺好看的。”董春秋想着自己初见蓝玫瑰时的样子,杀气腾腾,如炽天使一般。
可一想起两人并肩作战,董春秋的心里又有了一些涟漪。
董春秋摇了摇头,来到卫生间洗了一把脸,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却是突然有些诧异!
“怎么……这么帅了!”董春秋惊讶的看着自己的脸,原本为了考研而每天晚上熬夜看书出来的黑眼圈已经完全消失。
另外,之前本有些营养不良而导致的面部肌黄也焕然一新,变的红润有光泽。
“难道龙血还整容?”董春秋摸着自己的脸,越发的满意。
之前还不知道路小蝶那些事的时候,她就经常嫌弃自己面黄肌瘦的样子,如果不是昨天黄毛吐露出来她是一个怎样的人,说不定现在他会很兴奋的去找路小蝶。
可……
“呵。”董春秋自嘲的笑了一声,自己为了她没日没夜的读书,就为了想跟她一起到国外读研。
更为了她想要的一个包包,在读书之余兼职好几份工作,可万万没想到,路小蝶竟然是这样一个人。
董春秋心里已经知道,路小蝶再也不是小时候跟在自己身后那个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