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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
嘎嘎嘎嘎......一大群乌鸦飞过。
老约翰笑呵呵的看着这一幕,并没有发表什么意见。家,不就是这个样子吗,看来,少爷当年的决定,是对的。
浩方脸色涨红,双手关节隐隐发白,显然是给气的不轻。要是让戴丽丝知道的话,肯定又是一阵乐呵。为什么?按照戴丽丝的说法来讲,就是,你能将这个出了名的老好人给气成这样,很能耐。
“好,不用战气,让老子看看你个小兔崽子又有什么能耐。”说着,浩方将重剑拿正,看着张同学。
张同学对于父亲大人的怒火,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咱好歹也是活了一百世的人了,就算你是我老爹,可也容不得你嚣张。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可哥们我的事情,我自己能把握。
随手在武器架上挑选了一柄三尺青锋。为什么他不选择重剑?好歹也是一武学宗师级别的人了,就算只是看,也能看的出来,自己老爹手里那重剑,是一柄宝剑。自己要是拿重剑去跟他来‘重剑无锋’,恩,鸡蛋壳相对来说很硬,可碰到石头,他还是得碎。再者,他能拿得起,兵器舞的动的武器之中,也就是这柄剑比较趁手了。别看张天行同学没有什么绝世功法,可怎么说,也还是有些家底的。否则的话,那一百世岂不是白过了?
胳膊微微抬起,身子微侧,右手执剑,斜指地面,左手背在身后,仰视着自己的父亲。为什么要仰视?这个,呵呵,生理条件限制,无法做出调整。身上的衣服在微风的吹拂之下,微微摆动着。
当浩方看到自己的儿子就这么随意的站在那里,似乎全身都是破绽,可当他想出手的时候,却惊讶的发现,这破绽却又不是破绽,而是能对自己进行致命攻击的攻击点。而且,儿子整个人站在那里,仿佛与周围已经融为一体,部分彼此一般。浩方有种感觉,自己出剑的话,与自己打斗的对象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这一方天地。这一发现,惊的浩方目瞪口呆。自己的儿子是个高手?呸,四年多,一直都痴痴傻傻的,而且还是生活在自己的眼皮子地下,自己怎么可能一直都没有发现。可看到儿子,浩方动摇了。
老约翰本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