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千羽任姗姗的书名叫《随身仙府》,是作者随身仙府创作的穿越类型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奔跑,他们每个人的衣襟上都绣着的血色云朵,显然是血云宗的人。“岂有此理,身为我们血云宗的人竟然给人打得大败而逃?给人打得大败而逃就算了,竟然还光着身子跑回来?这样成何体统!”只穿裤衩的男子此时脸色...
精彩章节试读:
一种深藏功与名的模样。
千羽转身就回到火堆前,继续烤着他的牛肉和其他各种各样的食物。
烤肉的过程中,千羽与任姗姗聊了很多,发现任姗姗这个人的身份其实并不简单,而出于安全问题,两人决定结伴而行。
另一边,一个只穿裤衩的男子领着一队人马在丛林中飞快的奔跑,他们每个人的衣襟上都绣着的血色云朵,显然是血云宗的人。
“岂有此理,身为我们血云宗的人竟然给人打得大败而逃?给人打得大败而逃就算了,竟然还光着身子跑回来?这样成何体统!”
只穿裤衩的男子此时脸色就好像便秘了一般,苦笑道:“不是我想光着身子跑回来的,实在是哪个人修为实在比我高出太多,足足达到了气战境七阶,我压根就不是对手呀!”
“哼,气战境七阶又怎么样?杀了我们血云宗的人,就算追到天涯海角,我们都要把这债给讨回来!”
“对,讨回来!”后面的人异口同声地应道,气势之大丝毫不弱于千羽当初遇到的鬼面金刚。
此时,千羽和任姗姗两人还没有离开河边。
在昨晚,千羽从那群瓜皮似的血云宗弟子身上搜刮到不少的东西,总共灵石三百来颗、回春丹百余粒,武技一本。
千羽把那本武技翻了翻看,发现根本就是恶心、恐怖的东西,要练那武技需要一名少女的精血、十个少男的血液,其其残忍程度根本就是常人难以想象,这也让千羽再一次对血云宗加深了印象。
“日后有机会,定要要把这宗门给铲除得一干二净。”他转身就把那武技给烧了。
“呼!如果现在能一门厉害的武技给我就好了,别说来一大票血云宗弟子,就算是来一大票气战境的妖兽,我也能虐死他们。”
千羽曾经问过武老,混沌神图里还有没有什么厉害的修炼功法和武技能给他的,然而对方直接就拒绝了千羽。
回答是,有种自己进来找一部,没种就练他给的金刚不坏体,金刚不坏体就是黄级里最厉害的武技!
当然千羽是死都不会练这武技的,谁会没事找事让自己挨揍呀?
正当千羽走神之际,在千羽一旁的任姗姗便轻轻地呼出了声:“千羽师兄,你要厉害的武技?我可以给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