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丁有朋小姐的小说是《都市最强软饭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冰冻的虫子倾心创作的一本都市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女仆人微笑着说道:“有个专门吃软饭的男人特别出名,叫做丁有朋的,我马上为小姐物色过来。小姐,他可以专业的气走那个谢天赐吗?对于这一点,我表示怀疑。”“我不怀疑。既然能够从女人的腰包里把钱拿走,那就...
精彩章节试读:
围。丁有朋用指甲掐进肉里,没错,自己真是活着。
而且没有活在末世。是穿越了吗?
难以置信。
他做梦也没有料到自己竟然能够在征战中活过来,而且还能穿越到这个世界。而且一睁眼,就能看到这么赏心悦目的丽人。
美丽的女人,似乎是恍若隔世。他过去一致以为他不会在看到女人,不会在享受女人了。可是,今天,他有了一股惊喜。
一穿越就能面对面的和女人站着。不管女人口中说的是什么,他那份高兴的心情是任何人想象不到的。
他呆呆的笑着,先看了看自己,他看不到自己的脸,只能感受到这具身体的大致模样。还行,中等人。个头说高吧,不高,说低吧,也不低。
一米七。
他觉得这具身体应该有一米七。穿越前他的身高有一米八五,彪悍威猛。现今的他个头中等,而且瘦小不堪。
如果还呆在末世,这具身体首当其冲会被消灭。但是,这个世界?
他看到车流如潮,人山人海。知道这不是末世。
还好不是末世。他的唇畔浮现出一丝侥幸的喜悦。
尽管那时的他硬是挺起身子,他是一条硬汉子,不怕敌人的来袭。他手持长枪,要跟敌人作战到底。
然而,他身单力薄,又哪里能会是敌人的对手!不怕,他想,反正自己的兄弟姐妹,爸爸妈妈都死了。在来他一个下地狱的也不打紧。
死就死得轰轰烈烈。
因而,他举起剑和敌人进行了你死我活的斗争。
他杀死的敌人无数。那股作战的英勇和力量赢得了对手的尊敬。
“厉害呀。小子。”那如同高山一般的大块头翘指称赞。
“还行。对付你们,哪能不厉害呢?”他冷笑。
“小子,你是末世里唯一让我敬佩的英雄。为自己鼓掌庆幸吧。不过,你想活命,还得回答我一个问题。”
问题?他哼哼了两声,他直接否认了:“我不回答,我不想活命。我什么都没有了,还活着有什么意思呢?”
是啊,周围的亲戚朋友,所有同胞都死了,他即使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之后,之后他就穿越了吗?
眼前的女人那一番声色俱厉的话语搞得他一愣一愣的。末世里,他早就渴望能够见到一张女人的俏脸,但是,四围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