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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的变态的疯子。他们都有一些心理问题。哦,我的用词不太准确,他们都有巨大的心理问题,说他们是神经病毫不过分。他们喜欢杀人,而且绝不是那种给你一枪就解决战斗的人。他们喜欢用各种方式,让被害人遭受折磨,痛苦,然后才残忍的杀掉他们手中的猎物。一般雇用他们的人不是心理也有问题就是对受害者有着深仇大恨。
由于威尔被严重毁容,所以他在杀人时喜欢先把猎物固定住,然后用刀子一点一点划花受害人的脸,割掉他们的嘴唇,鼻子,耳朵,然后刺瞎猎物的眼。等到那些落入他们手中的人惨叫着求他杀了他们,他才会狞笑着结束这些可怜的人的生命。
对于他的过去,没人知道,也没人见过他的样子。那些见过他的人都死了。至于他的样子,只是一个被害人侥幸的一个报警电话,当然她也没逃脱他的魔爪。
这些就是我在第一次看见他的脸的时候,脑子里闪过的东西。
我在想,他没有用这种方法来杀我,肯定是因为对方想要迫不及待的除掉我。而威尔改用炸弹来攻击我完全是因为即使不能让我满脸刀伤也会让我体无完肤。
有人敲门,保罗探进头来对亚历克斯做了一个手势。
“啊,好久不见啊,警探。”我朝着亚历克斯的搭档笑着。他对着我点点头,关门走了出去。
亚历克斯站起来,“我不希望在任何时候再看见你,你最好放手。”
我又一次的耸耸了肩。今天我好象很喜欢耸我的肩膀。“我可以走了吗?”他看了我一眼,端着那杯咖啡走了出去。
我拿起我的外套,松了松筋骨,然后来到了警局的走廊上。我看见亚历克斯和保罗站在离我较远的地方说着什么。很可惜,亚历克斯没穿着那件被我装了窃听器的衣服。不过这没什么,我在观察着保罗的嘴型,走运的是,我还懂得点唇语。他们说着话,然后亚历克斯看见了我。我对着他笑笑,穿上我的外套转身走开。
警察们已经有所收获,他们得到了一条重要的线索,今天晚上10会有一辆车运送一批失踪人口出城。如果这条线索可靠的话,今天晚上这案子就要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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